最近問題疫苗爆屏,中國老百姓才發覺問題疫苗被注入許多孩子體內已有許多年。但與暴露出來的問題疫苗相比,未暴露的醫療損害更嚴重。絕大多數人一生不可能不去醫院看病,可誰能保障患者權益不受侵害?醫療損害致使患者人財兩空、家破人亡的慘劇屢見不鮮。我們深圳閔行區醫療律師接觸了許多醫療糾紛,從醫療糾紛發生到結束整個過程,希望能打破醫院、法院、鑒定機構不法分子之間的違法利益閉環、實現司法公正、妥善解決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促進醫療在法治軌道上科學健康發展。
一、醫療糾紛及其類型
醫療糾紛是患者在診療過程中遭受來自醫院對其人身或者財產發生損害而引起的糾紛。我將醫療糾紛分為醫生無主觀惡意(過失)導致的醫療糾紛和醫生有主觀惡意(故意)導致的醫療糾紛,前者是醫生對患者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均無主觀惡意,即人們所熟知的醫療事故(現稱醫療損害),后者是醫生對患者的人身和(或)財產損害有主觀惡意,常見形式有過度醫療與醫療詐騙,騙人錢財、欺騙患者接受不需要的醫療來練手是醫生的常見動機。兩者區別在于過度醫療未脫離患者真實病情,只是在治療過程中醫生通過類似出租車載客繞路,1公里的路走了10公里,讓乘客多損失了9公里的路費與時間;醫療詐騙則不同,醫生通過無病當有病、此病當彼病、小病當大病的方法來虛構事實、夸大病情,完全以詐騙患者財產和(或)練手為目的。醫療詐騙不屬于民事糾紛,應追究刑事責任。在金錢等因素驅動下,必然有醫生實施過度醫療與醫療詐騙。許多時候,沒有醫學知識的患方不會察覺自己遭受了過度醫療或醫療詐騙。即使在過度醫療或醫療詐騙過程中因某個環節出錯產生醫療糾紛,患方也不會發現是因過度醫療或醫療詐騙而起。
二、醫療糾紛的訴訟解決及其效果
醫療糾紛解決有和解、調解、訴訟等途徑,其中訴訟的公信力最權威,我接觸最多,所以只對訴訟進行分析。訴訟參與方主要包括患方、醫院、法院及鑒定機構。訴訟中,醫患雙方是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法院負責公正審判,鑒定機構出具公正的鑒定意見。這是法律對各方的基本要求,但是醫療的高度專業性和住院病歷完全被醫院掌控給過度醫療與醫療詐騙提供了很強的隱蔽性,再加上虛假鑒定、司法不公等原因,醫院、法院、鑒定機構不法分子沆瀣一氣形成牢固的違法利益閉環,致使患方在閉環面前維權就似一個小孩同時與三個身強力壯大人打架,往往帶給患方災難性后果。
醫療的高度專業性與法律漏洞成為醫院、法院、鑒定機構不法分子牟取私利的最佳避風港,憑患方律師一人想通過司法途徑打破醫院、法院、鑒定機構不法分子之間的違法利益閉環基本不可能。我代理醫療糾紛前,鎮江醫療損害賠償從未超過16萬,而北京上海大醫院同期超百萬的醫療賠償并不鮮見。
三、醫院是如何在病歷上徇私舞弊
病歷是醫療糾紛中的核心證據。根據記錄形式的不同,病歷分紙質病歷與電子病歷;根據治療地點的不同,病歷分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與門診病歷不同,住院病歷制作、保管都由醫院單獨掌控,這就為醫院在病歷上弄虛作假提供了很大便利。2010年后,電子病歷已在許多三甲醫院普遍使用,篡改更方便且電子病歷紙質版本沒有篡改痕跡。患方既不知道電子病歷原件與電子病歷紙質版本的區別,也不知道有權對電子病歷進行追溯,誤以為醫院偽造、篡改后提供的電子病歷紙質版本就是電子病歷原件。8年來我從未見過一家醫院告訴患方上述病歷的種種區別,也沒有一家醫院允許患方追溯電子病歷。
偽造、篡改、隱匿、銷毀病歷是醫院對病歷做手腳掩蓋真相的常見手段。雖然法律規定可以對電子病歷進行追溯,但是沒有哪家醫院與法院真正會給患者查看電子病歷修改痕跡。最嚴重的是醫院一開始就對住院病歷進行偽造,電子病歷就沒有修改痕跡,這樣的電子病歷作為證據只能損害患者權益。為防止醫院篡改病歷,最簡便可靠的方法是患者要求醫院在完成病歷時必須提供一份給自己保存。這是保護患者權益的革命性方法。醫院即使能夠篡改自己保管的病歷,但很難篡改患者保管的病歷。正因為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醫院在完成住院病歷時應當主動提供一份給患者,所以給醫院病歷造假提供了極大便利。如果有了這個強制性規定,醫院今后只能靠提高醫務人員的責任心與醫療水平來減少醫療糾紛,這必將極大地保護患者權益與促進醫療水平提升。
四、法官是如何循私舞弊、枉法裁判
1、法官對審理醫療糾紛所必備的衛生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等醫學知識基本一無所知,對提交鑒定的病歷質證時也不能辨別其真實性、合法性,法官偏袒醫院時,病歷質證結果必然不利于患方,患方還會遭受程序上與實體上的種種損害。例如在電子病歷追溯方面,法官依法追溯電子病歷查明真相,法官要么拒絕查看,要么和醫院串通不讓患方看到真正的電子病歷原件。電子病歷的追溯最能證明法院與醫院沆瀣一氣坑害患方。法院將不能真實反映患者病情的電子病歷提交鑒定必然導致對患者不利的鑒定意見,據此作出的判決必然不會公正。
2、拖延審限是法官審理慣用手段,審理期間長達一兩年甚至三四年,通過折磨患者心理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拖延審限的理由是案情疑難復雜,這顯然違背事實,實際上哪有那么多疑難復雜的醫療糾紛,至少我從沒遇到。我代理的兩件醫療糾紛調解結案,從審理到結案時間最長不到4個月,難道此時案情就不疑難復雜了?
五、鑒定人是如何枉法虛假鑒定的
醫療糾紛中涉及的鑒定有病歷鑒定、尸檢、醫療損害鑒定等。我在此只談尸檢與醫療損害鑒定。對死因不明或有爭議的,醫院依法應當告知患方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尸檢,但醫院往往不會告知患方。即使申請了尸檢,由于一些原因,很少有患者家屬會觀看尸體解剖,患方要求對尸體解剖自行全程錄像被鑒定人拒絕,更做不到全程監督尸檢。這就無法保障尸檢的公正結果。
醫療糾紛從未有過一例公正的醫療損害鑒定意見。醫療損害鑒定本意是借助專家公正鑒定來彌補患方醫學知識不足,然而事與愿違,要想取得公正的鑒定意見,反而要求患方必須比專家更內行,才有可能推翻專家的鑒定意見。即使患方有充分的依據否定鑒定意見,法官很少會采納或允許重新鑒定。更有鑒定機構直接違法不予受理鑒定,法官再以患方舉證不能為由駁回起訴。
由于醫院、法院、鑒定機構不法分子之間違法利益閉環的存在,不僅患方權益遭受嚴重侵害,而且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催生助長了醫鬧。所有約束醫務人員、法官、鑒定人的法律規定基本形同虛設,醫療糾紛從未有哪個違法的醫務人員、法官、鑒定人被追究過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正是因為不法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在利益驅動下,有些醫療詐騙為所欲為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程度,導致醫療糾紛與司法不公惡性循環、醫患矛盾越來越尖銳。
因為局外人很難見識到違法利益閉環中的種種套路,這里閔行區醫療律師利用醫患信息不對稱對同一患者先后實施兩起醫療詐騙經法院審理的典型案例予以說明,以便大家了解在違法利益閉環中醫務人員如何實施醫療詐騙、法官如何枉法裁判、鑒定人如何枉法鑒定、沆瀣一氣坑害患者的,有助于大家吸取教訓,防范風險。以上就是深圳閔行區醫療律師整理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對醫療糾紛有異議的話必須要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的結果來確認責任問題。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深圳閔行區律師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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